更新时间:2022.12.05
出现医疗事故的,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认定
发生医疗纠纷可以有三种解决方式,即和解、调解和诉讼。 1、和解(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 2、调解(卫生行政部门等第三方介入)。 3、诉讼。在诉讼
医疗事故民事争议可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 2.不愿意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3.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纠纷的可以诉讼解决。
可以。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
医疗事故责任人一般是医疗机构。根据规定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确定医疗事故责任人的标准如下: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直接导致医疗事故的医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行为间接导致不良结果的医务人员也是事故责任人和事故间接责任人。在实践中,医
发生医疗事故后,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有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调查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
医疗事故应该承担过错责任,且由医疗机构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基本条件: 1、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的,有相应行医资格、职称和职务。 2、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犯有医疗过失。 3、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服务活动和管理工作中。 4、给病人造
对医疗事故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将根据其责任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给予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法证书的行政处罚;触及医疗事故罪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