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有效时间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限制。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有: 1、对劳动关系的争议; 2、对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等发生的争议; 3、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引起的争议; 5、工资报酬引起的争议。
异地用工劳动纠纷可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一)劳动者的基本信息,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1、要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等。(企业一方除写名称外,还要写明法定代表人) 2、写明申请事项。比如,支付拖欠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3、写明事实和理由,应叙述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具体事由,特别
首先当时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书,并根据被申请人人的数量提交相应的副本。在开庭前将日期和地点书面通知仲裁双方,在处理劳动纠纷的时候,仲裁方优先还是需要双方进行调解,尽可能让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若未能达成协议则由仲裁庭仲裁。
发生劳动争议后,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应当在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仲裁。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体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劳动争议的仲裁管辖具体如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
劳动法规定,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起诉。对经过仲裁裁决,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必须受理。诉讼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起
区别如下: 1.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的时效不同。人事争议仲裁当事人应当在人事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
劳动争议仲裁地不可以合同约定,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
劳动仲裁申请书要写明如下内容: 1、标题; 2、申请人信息; 3、被申请人信息; 4、仲裁请求; 5、事实和理由; 6、提交单位; 7、申请人签名、日期; 8、申请书末尾还需写上工作地点、入职时间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