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债权不是侵权责任法的保护对象。侵权责任法中的民事权益不包括债权。侵权责任法中的民事权益主要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
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区别有: 1、适用于责任原则的差异一般侵权责任适用于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适用于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和公平责任原则,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事
微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如下: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3、受害人
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承担责任的具体做法不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无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力度比较强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比较弱。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他的定罪标准如下: 1、主体要求是从事容易引起死伤结果的业务的人员; 2、侵犯的客体是人身和财产; 3、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成立重大责任事故罪: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
侵权责任相关诉讼的管辖权相关规定一般包括: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等。
侵权责任一般不包括侵犯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而民事权益主要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公平责任原则属于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公平责任原则作为一种责任分配原则,其责任分配的依据既不是行为,也不是特定事故原因,而是一种抽象的价值理念。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侵权责任一般不可以约定。因为侵权之债一般属于法定之债,它与合同之债不同,合同之债可以自由约定,侵权之债一般不能自由约定。另外,涉及人身伤害的事前约定一般是无效合同内容,该约定不能作为免除侵权责任的抗辨理由。
侵权相关的法律是包括侵权责任法的,但侵权责任法现已失效,其相关内容由《民法典》进行规定。侵权责任法是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法律。侵权责任法现已失效,由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将其替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