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受著作权保护,广告语是借助文学艺术手段,追求高度的新意,对商品服务信息的一种文字表达方式。广告语是智力创造的结果,具有独创可复制性的特点,符合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的一般特点。
电视台对其录制的文艺节目享有著作权。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涉黄主播触犯传播淫秽物品罪,行为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又或者是管制,同时处以罚金;如果是情节严重,行为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如果行为人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
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
著作权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单纯事实消息;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地图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以下几点: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艺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如下: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5、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
以下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
职务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职务作品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所以受著作权法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一般由作者享有。
临摹作品可以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中的第(十)项规定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的作品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