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
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
撤销权代理词首先应当写明代理人的姓名等信息;其次,写明:代理人意愿,案件介绍以及请求法判决的诉求; 其次,写明本案存在的不合理的问题并提出解决诉求以及提出法律依据;最后,由代理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当事人可通过以下办法提供变更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1、若通过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的,当事人可以提供指定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若通过人民法院变更监护人的,当事人可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等生效法律文书;
一般情况下监护人是不可以随意变更的,但是以下四种情形监护人可以进行变更。 (一)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例如,无生活来源,失去劳动能力,智力有障碍等。 (二)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如有经济能力,但不支付,
变更监护人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请求,并提交现监护人不宜履行监护职责的证据。 2、法院受理后,应当对原监护人的监护情况进行调查,若确实存在不利于被监护人的情况的,法院应当做出变更监护人的判决。
变更监护人需要的条件如下: (1)监护人不具备监护资格,例如,监护人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履行监护人的资格;或者,监护人的经济条件不适合担任监护人; (2)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将可能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或者已给
监护人能变更。监护人变更申请只能通过法院进行。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能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前提条件。能申请变更监护权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
变更监护人程序: 1、首先向所管辖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 2、根据法律规定,说明先监护人不合理的理由,申请将抚养权变更到哪一方名下。 3、确定该案发生的一些特殊问题,针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作出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监护人
变更监护人的程序: 1、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变更监护人; 2、利害相关人可以请求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变更监护人; 3、当事人可以直接起诉,请求法院变更监护人。
监护人能变更。当现监护人不宜继续担任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时,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组织的申请,在查明事实后,依法撤销现监护人的监护资格。法院通过诉讼方式撤销监护后,原监护人的监护权利被取消,法院应另行确定监护人,这实际上就是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