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行政强制执行指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拒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的申请,来依法强制上述行政相对人履行其义务。
行政强制执行中强制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执法,同时也是为了维护执行过程中相对任的合法权益,如果没有一套好的制度来规范,行政强制执行就违背了该项权力设置的初宗。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一)代履行 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 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
强制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下列情形,可中止行政强制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
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费应当由被执行人出,在执行到的财产中优先列支,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强制执行要通知执行人。 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判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或执行员应在收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后十日内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一般是执行对方的银行存款、房车、厂房、股权、工资等可执行财产。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执行案号是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如果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行政执法可以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执法属于行政决定的一种。
一方当事人若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