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陪嫁车辆在结婚登记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或父母出资购买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结婚登记后购买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
1、陪嫁的钱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明确约定陪嫁的财物属于对夫妻一方的赠与,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
娘家陪嫁钱一般认定为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赠与,如果是在领证之前赠予的,那么就可以认定为赠与女方个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是在领证后赠与的,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是否有证据能证明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否则可能会
陪嫁的东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情况: 1、在领结婚证之前,给的陪嫁一般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 2、在领证之后给的配件,若没有明确表示是对夫妻中一方的赠与,那原则上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此时陪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陪嫁的东西,一般都是婚前获得的,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陪嫁是在婚后获得的,且赠与人没有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陪嫁车,应认定一方父母对子女的赠予,或者一方自己出资购买后携带到对方家的个人财产,是一方单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陪嫁车,是由一方父母出资,一方的父母明确是赠予给二人的,则属于共同财产。主要看车的来源的是否有赠予关系。
婚前陪嫁金不算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即婚前财产婚后共有的,则陪嫁金在此情况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法院依法判决。陪嫁金正常情况下应认定为是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归女方个人财产。
娘家陪嫁一般是对于婚姻关系的承诺,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应视为共同财产,但是当婚姻关系终止后是否返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
娘家陪嫁钱也就是嫁妆,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女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购置的,应当属于其个人财产;但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后购置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司法实践中,多认为嫁妆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因为用于购置嫁妆的财产一般都是女方父母或者女
主要看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赠与以及是否明确只归被赠与人一人所有。如果是婚前陪嫁的钱,则算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赠与,也没有明确只归被赠与人一人所有的,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明确只归被赠与人一人所有的,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娘家陪送嫁妆的行为是赠与行为,但该赠与的物品是否属于对女方个人的赠与,要结合嫁妆的赠与时间来具体判断,司法实践中一般的认定标准是: 1、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为女方娘家对女方个人的婚前赠与,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2、在登记结婚
老婆的陪嫁钱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陪嫁应认定为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归女方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财产约定,约定了陪嫁婚后归双方共同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