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执法人员应当回避的情况,具体如下: 1、与当事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 2、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 3、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指司法人员由于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而不参加该案的侦查、审判等活动
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适当履行需要满足四个要求,分别为:1、履行标的适当;2、履行方式适当;3、主体适当;4、履行期限适当。适当履行与实际履行不同,实际履行强调的是,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至于方式或者
治安案件中的正当防卫一般等同于刑事犯罪中的正当防卫,具体而言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根据举重以明轻的法律解释原则,不负刑事责任的话那么自然也不负治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
回避是指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不得参加办理该案的一项诉讼制度。设立回避制度的目的是防止徇私舞弊或发生偏见,以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
刑事诉讼中应当回避的情形有: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回避是指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不得参加办理该案的一项诉讼制度。设立回避制度的目的是防止徇私舞弊或发生偏见,以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
回避是指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不得参加办理该案的一项诉讼制度。设立回避制度的目的是防止徇私舞弊或发生偏见,以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
实施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原因是正当防卫的实施者是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正当防卫的实施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利益,不仅不具有危害社会的意图反而是为了保护社会,所以不构成犯罪、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但如果防卫手段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就构成了防卫过
亲属回避制度是: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委托人和利害关系人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等等。
行政法回避原则内容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如下: 1、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 2、合理行政原则,主要含义是行政行为应当具有理性基础,禁止行政主体的武断专横和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