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湖南车祸事故可以要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交通事故对方主责我方次责这样赔偿:主责承担百分之七十的赔偿责任,次责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赔偿责任。但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一方主责的,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次责的,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出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求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自己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受害人可以要求过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全责要赔付对方交通费。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需要前往医疗机构治疗,并且有可能在治疗过程中转院治疗,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的支出; 对于受害人来说,是一种财产损失,这一损失与加害人的加害行为存在相当因果关系,按照侵权法的理论,赔偿义务人对此应当承担
全责方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指定一个定损中心,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交通事故如果对方全责不赔偿的话可以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
交通事故中免责的情况有:各方当事人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行为,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免除责任;一方当事人有过错,其他当事人无过错的,有过错的为全部责任,无过错的免除责任。
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还需要赔偿对方。交通事故发生后,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后,双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双方当事人对于事故造成的对方的损失都应当分别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承担同等责任不代表不负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首先应按照机动车有责任的标准由交强险赔偿,超过交强险范围的,再由双方当事人按照公平原则分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