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办理继承房产手续一般没有时效,其继承诉讼时效是3年。该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超过二十年的可能丧失胜诉权,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由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出生而取得,未出生就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胎儿出生后即成为民事权利能力主体,因此,为保护未来民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1)胎儿活体出生的,遗产归胎儿所有。 (2)胎儿活体出生后又死去的,遗产由胎儿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胎儿的母亲)继承。 (3)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则由被继承人即胎儿的父亲的法定继承
为胎儿保留遗产时,并不意味着该胎儿此时已继承了这份遗产,因为人的权利能力从出生时开始,胎儿只有从母体中分娩出来,才具有了权利能力,才能取得继承权。 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则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仍然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其他继承人按法定继承。
胎儿的死亡时间与继承权的关系: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
遗产的继承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如果有立遗嘱的,按照遗嘱分配,没有立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父母、子女、配偶,原则上均分;没有第一继承人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外祖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权的范围如下: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中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财产,但是丧偶的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财产。 2、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继承财产。
继承房产后是能转赠他人的。因为继承房产后,继承人即可获得房屋所有权。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等相关权利。且决定赠与房产的,应当以过户登记视为房产所有权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