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财产刑由人民法院进行执行。犯罪分子被判处罚金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缴纳罚金,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强制缴纳;犯罪分子被判处没收财产的,也必须由人民法院进行执行,情况特殊的,还可以和公安机关一起执行。因此,犯罪分子被判处财产刑的,必须由人
财产刑由人民法院进行执行。犯罪分子被判处罚金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缴纳罚金,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强制缴纳;犯罪分子被判处没收财产的,也必须由人民法院进行执行,情况特殊的,还可以和公安机关一起执行。因此,犯罪分子被判处财产刑的,必须由人
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对于罪行较轻、造成的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分子,一般会被判处管制刑罚,也就是该罪犯的一切活动都会被有关部门监督,在接受管制期间需要参加劳动和教育改造,但不予关押。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
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一般情况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管制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监督的一种刑罚方法。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根据公安部的
犯罪行为较轻,对社会危害较小的罪犯,一般会被判处管制,即罪犯的一切活动在未来一定时间内都将受到有关部门的监督,在管制期间需要参加劳动教育改造,但不会被监禁。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应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由社区实行矫正工作,在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由公安机关执行。一般情况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没收财产的执行应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即自一审判决上诉、抗诉期满之日或者二审判决、裁定作出之日起执行。 此时刑事审判庭应将相应的判决书、裁定
财产保全由法院执行,利害关系人在诉前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必须在接受申请后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当事人在起诉后提出申请的,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法院也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
管制是由社区矫正机构来执行的。《刑法》规定,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期满后,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监外执行是需要由人民法院决定收监的,执行需要由公安机关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釆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