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没收财产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来执行。刑法中很多罪行都可以判处没收财产,比如盗窃罪、诈骗罪、抢劫罪等等罪行。一般都是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数额特别巨大的,才会判处没收财产,一般的只会判处罚金。罚金和没收财产不可以抵充,
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执行,必要时可以由公安机关执行。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根据《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
没收财产都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没受财产是指人民法院判决没受犯罪分子个人所有一部分或者是全部的财产,无论是作为附加刑适用还是作为独立刑适用,刑事诉讼法规定都是由人民法院执行没收财产的判决。此外如果人民法院在执行没收财产时确有必要的,可以请求公
没收的财产如果属于受害人的,一般会返还给受害人,其他的一般上缴国库。根据刑法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
没收个人财产是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所执行的财产只能是犯罪分子个人的财产,并且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抚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
没收财产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涉及罚金和没收财产的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被判处罚金的罪犯,应当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法院在判处罚金时会在判决书中作出缴纳时间的判决的,必须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缴纳罚款前,可以先联系承办法官;也可以直接持判决到法院的诉讼费用
罚款和没收财产刑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没收财产刑执行时,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执行罚款。罚款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其缴纳。强制缴纳后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随时追缴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