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不予准许司法鉴定的情形如下: (一)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
(一)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可以终止鉴定: (一)发现有本通则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七项规定情形的; (二)鉴定材料发生耗损,委托人不能补充提供的; (三)委托人拒不履行司法鉴定委托书规定的义务
申请司法鉴定重新鉴定的情形有: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
下列情况不具备结婚条件: 1.未达到法定婚龄;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3.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重婚的。
法院不准离婚的情形主要包括: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一方不同意也没有重大过错的; 感情没有破裂;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以下情况下法院不会准予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是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一条是对男方离婚自由的限制。 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则不在此限。 2、判
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是夫妻感情破裂, 起诉离婚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1、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或者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者鉴定能力的; 2、鉴定人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鉴定人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鉴定人违反回避规定的; 3、鉴定程
案件涉及到侵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法院就不准许撤诉。一审判决宣告前,原告申请撤诉的,一般情形下,法院应当准许,但具有5种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不准许撤诉。这5种情形分别是: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已经开庭审理且合议庭已经形成评议意见的,或
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1、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或者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者鉴定能力的、鉴定人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鉴定人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鉴定人违反回避规定的; 3、鉴定程序、方
法院不准离婚的情形主要包括: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一方不同意也没有重大过错的; 3、感情没有破裂; 4、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
法定许可有如下几种情况: 1、当事人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时,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2、个人以学习、研究或欣赏等非盈利目的而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3、法定许可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