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6
《民法典》规定有继承权的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以及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等。
发生代位继承的情况: (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对于被继承人已经立遗嘱处分的遗产,不能适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发生的前提条件,是被继承人未定遗嘱,或者虽然留有遗嘱,但该遗嘱并未有效处分其全部遗产,即对于没有遗嘱的被继承人的全部遗产,或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任何别的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能取得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已经形成
法定继承比例划分的特殊情况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等。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2、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继承人以非法手段阻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遗嘱,情节严重的,但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强迫或者阻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条件包括: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2、遗弃、虐待被继承人、严重妨碍继承人订立遗嘱等情节严重,且不存在特殊恢复情况的; 3、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他条件。
发生代位继承的情况: (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对于被继承人已经立遗嘱处分的遗产,不能适用代位继承。 (2)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存在。 (3)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未丧失继承权
没有遗嘱以及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继承法2021年开始失效,由《民法典》代替。继承权法规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况: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
对财产有继承权的法定情况如下: 1、当事人为被继承人订立遗嘱确定的遗嘱继承人的; 2、被继承人与当事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3、当事人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与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以欺诈和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