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6
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大致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争夺遗产,然后杀害其他继承人; 3、生前虐待,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篡改遗嘱、销毁遗嘱等情节严重; 5、是遗失,情节严重,继承权丧失。 另一种独立的情况是利用欺诈胁迫手段威胁被
继承人有以下行为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行为。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以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其参加继承,并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的一种继承制度。 发生代位继承必须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六)被继承人生前未设立
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况: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 2、遗嘱的继承人、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失去效力的情况下; 3、遗嘱的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 4、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 5、遗嘱的受赠人表示放弃赠与的
如下情况下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无效、被撤销的部分; 2、被继承人生前没有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的; 3、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的其他法定情况。
可以剥夺继承人继承权的情况: 1、继承人为占有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造成严重后果的; 3、继承人以欺诈、胁迫等不轨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适用法定继承情况有: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2、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3、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4、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5、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根据《民法典》第1125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无论动机是什么,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应当确认他已经丧失了继承权;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虐待或遗弃被继承人的情况,虐待行为的严重程度可以从虐待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来判断。根据《中华人
继承人在下列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