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6
发生法定继承情况有: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继承人死亡; 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到的遗产; 6、遗嘱未予处分的遗产。
法定继承适用的情况包括: 1、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未排斥法定继承的; 2、法定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且法定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 3、法定继承适用于的其他情况。
继承人在以下情况丧失继承权: (一)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二)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三)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四)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五)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被继承人没有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合法遗嘱指定的(含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人,或者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声明放弃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因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根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继子无法享有继承权的情形有: 1.继父有遗嘱,没有将遗产交继子继承; 2.继父与继子女间没有抚养关系,故继子没有继承权。 另外,继子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会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
侄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需要通过遗嘱(遗赠)的方式继承叔叔的遗产。如果叔叔没有遗嘱,但是侄儿侄女对叔叔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可以要求分配叔叔的遗产。
遗嘱继承的有效情形: 1、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2、遗嘱能体现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的; 3、遗嘱人订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4、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的; 6、其他情形。
失去继承权的情况有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争夺遗产,然后杀害其他继承人; 3、生前虐待,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篡改、销毁遗嘱是遗失,情节严重,继承权丧失。通过欺诈和胁迫,威胁被继承人立遗嘱遗嘱和撤回遗嘱,这也失去了继承权
以下情况适用法定继承: 1、遗嘱未处分的或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2、受遗赠人或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后所涉及的那部分遗产。 3、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丧失继承权后所涉及的遗产。 4、遗嘱内容无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该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