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担保人在借款人裁、判后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由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的则是在借款期限届满随时可以主张担保人还款。
以下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以下几种情形不能提供保证: 1、与贷款人为夫妻关系; 2、没有经济来源的人或者是不具备偿还借款能力的人也不能作为担保人; 3、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 4、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
保管人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形下列要承担赔偿责任: 1、保管物发生损毁、灭失。 2、保管物必须是在保管期间毁损、灭失的。 3、保管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的,而不是由于不可抗力、第三人侵害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 4、法定的免责情形不
银行贷款担保人不但责的情况为:已经超出了担保责任期限,主合同无效,债务已经偿还等,法律规定,如果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人无责: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保证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且新贷与旧贷又非系同一保证人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如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人无责: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保证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且新贷与旧贷又非系同一保证人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如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
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1、主合同双方串通,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 2、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违反真实意思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
保证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法定事由除外。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
仲裁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影响公正裁判的,且没有回避;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1、与贷款人为夫妻关系,因为两人是同一个经济体,如果一个人无法偿还贷款,另一个人也是无法偿还贷款的,那么担保就失去了意义。 2、外地人群不能作为担保人贷款,通常银行对借贷人和担保人的户籍要求都是相同的,若担保人是外地户口对银行来说也是存在着
担保人可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
担保人无责的情形: 1、担保合同无效; 2、保证人在被诱骗或胁迫下提供保证; 3、主合同内容变更; 4、保证合同未成立; 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 6、超过保证期限; 7、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