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民事诉讼审判程序主要包括: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特别程序:选民资格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如下: 一、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审判长要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第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 二、法庭调查。主要是当事人陈述和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现
审判监督程序一般针对的是已经作出生效判决的案件;而第二审程序则是针对未生效的一审程序作出的判决。同时第二审程序的提出主体为诉讼的当事人;审判监督程序的提出主体一般为人民检察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即民事再审程序,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对案件再行审理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只是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法定程序,它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独立审级。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判予以纠正。
审判监督程序是再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对判决、裁定或调解协议已经发生效力的案件提起再行审理以及人民法院依法对这些案件进行再行审理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可依法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有利于保证国家法律的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三种渠道为: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基于审判监督权依法定的方式提起再审; 2.有检察监督权的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3.当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申请再审。
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刑事抗诉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涉及新证据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并将指令再审决定书送达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有以下情形的,法院应当再审: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
六个月内,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是人民法院、检察院行使监督权力的,是没有时效规定的,如果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该在判决书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无论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审判监督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程序,审判监督是对法院的判决结果进行监督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有以下情形的,法院应当再审: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
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方式有: 决定再审、指令再审、决定提审和提出抗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
民事诉讼二审审判程序如下: 1、开庭; 2、法庭调查; 3、举证质证; 4、法庭辩论; 5、法庭调解;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7、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