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1.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是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
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不可以撤回,可以复核。公安机关交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受害人有充分证据理由怀疑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认定的,有权要求上一级交管部门或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不能上诉。但是可以申请复议。申请复议的方式为当事人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审请。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不可起诉。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复议,复议的时间为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不一定会改判,一般复核有这些结果: 1、终止复核。复核审查期间,申请人提出撤销复核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并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2、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3、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交通事故认定不是行政行为,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可以不签,责任认定书不因当事人或对方拒签就影响生效。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上一级公安机
可以不签,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不接受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拒绝签字,其实当事人是否签字并不代表当事人认可证书,这只是交警部门告知的一种送方式。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认定书的三日内,向出具认定书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核。但是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