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征地拆迁能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
征地拆迁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
征收拆迁协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具体如下: 1、如果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由于双方协商签订,法律地位平等,一般为民事合同,对协议不服,只能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2、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
可以的。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对已生效的裁决或判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
写征地拆迁的行政复议书应当依次载明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行政裁决涉及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即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对于有关行政法律关系,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对于民事法律关系,应当就其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应当以裁决机关为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
不服征地拆迁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
征地批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
征地补偿不合理,是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如果被征收人认为该补偿协议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依法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1、对房屋征收行为属于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提起复议,复议期限为知道之日起60日内。如果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由于协议双方是协商之后签订的,法律地位平等,一般为民事合同,对协议不服,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来解决。 2、行政复议是指公民、
强制拆迁房屋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