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08
本罪的犯罪形态是故意的,因为行为人主观上知道丢失枪支的意图;本罪的过错形式是过失,其原因是行为人在发生严重后果时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本罪的过错形式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原因在于,行为人对严重后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不仅源于疏忽,更源于放纵
该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丢失的枪支被别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的伤亡事故,丢失的枪支被别人使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以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通常情况下,认定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罪过形式是符合本罪认定的实际情况。丢失枪支不报罪,通常是指依法配备
丢失枪支不报罪满足以下标准的,应予立案: (一)丢失的枪支被他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 (二)丢失的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或者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窃取、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实施抢夺枪支行为的,构成抢夺枪支罪。根据刑法规
贩卖枪支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丢失枪支不报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丢失枪支后行为人故意不及时报告,使枪支丢失落人犯罪分子手中被予以持有、使用或因枪支走火等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后果的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的,属于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既遂,对行为人追究
1、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2、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客体是国家公共安全和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4、客观上表现为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丢失枪支不报罪】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