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需要带以下材料: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原、被告的身份证明;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在诉讼状中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名称、住处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诉讼请示及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
现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对提交的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不受理。理由是: 1、诈骗罪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2、也就是说,不是任何刑事案件造成受害人经济损失,受害人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的。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宿费、交通费;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造成被害者死亡的还可以要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民事诉讼起诉费用具体多少要看具体案件涉及的标的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民事起诉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如果是部分胜诉的,则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因受到犯罪侵犯而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既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不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即使提出了,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因受到犯罪侵犯而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既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不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即使提出了,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刑事附带民事诉
检察院批捕跟原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时间不冲突。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被害人只能针对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应否缴纳诉讼费用,《刑事诉讼法》中未予明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02条则作了补充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此项规定主要基于下面几个方面考虑:
可以。符合以下几种情况,就可以委托刑事辩护律师: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期限是一般为两个月,最迟不超过三个月。案情复杂的可申请延长期限。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是: (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 (2)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赔偿的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 (3)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即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