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大股东失联的情况下,公司不是一定能自行清算的。根据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大股东失联可能会无法合法成立清算组完成清算工作。无法自行清算的,债权人、公司股东、董事或其他利
不是按比例承担,公司清算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果履行了出资责任的,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并不是按比例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
公司进行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确认; 2、清偿各项税费和债务; 3、制定清算报告,报确认后申请公司的注销登记; 4、进行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
股东对债务一般没清偿责任,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出现股东出资不实以及股东抽逃资金等情形时股东在应当出资的份额内对公司债务需要承担清偿责任。
公司行贿股东的责任有:股东对公司行贿行为知情并参与行贿行为的,公司构成犯罪时对该股东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股东对公司行贿行为不知情的,不承担责任。
股份公司的清算,是指股份公司在解散过程中,为了终结公司现存的各种法律关系和了结公司债务,而对公司的资产、债权和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如下: 1、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缴纳的股款承担连带责任,返还股款并计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公司成立过程中,因发起人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赔偿
股东没参与公司经营的,一般仅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股东滥用其有限责任和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的,可能会形成人格否认,股东可能要对公司的债务负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原则上不能承担债务,因为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法人,具有法人财产权。但是若是股东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给公司或者是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股东应当承担责任。
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有约定违约责任条款的,按其约定的方式来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由违约方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规范运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具备的特征如下: 1、向公司投入在章程中承诺投入的资产,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 2、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的公司文件中列名为股东; 3、在公司成立后取得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等等。
挂名股东需要承担以下责任:当实际出资人未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由于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对挂名股东可能会产生信赖利益,因此挂名股东需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但之后可以向实际出资人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