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试用期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
试用期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在试用期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过失性辞退或者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其他。
在试用期中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过失性辞退或者非过失性辞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试用期与非试用期一样,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给补偿金。但单位必须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部分的举证责任在单位。如果不能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经济补偿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如果是过失性辞退,应当向劳动者说明辞退理由。为了便于举证,用人单位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求劳动者签收。如果是无过失性辞退,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辞退试用期职工要满足的条件: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其他。
单位辞退试用期的职工需要满足下列条件: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其他。
辞退试用期员工,用人单位应列举材料事实证明试用期内试用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