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管辖转移是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式。
移送管辖是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移送管辖的条件有: (1)移送的案件人民法院已经受理。 (2)移送的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3)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受移
移送管辖指的是某一具体人民法院在对案件进行受理时发现该案并不属于自己管辖,此时该法院应当将该案移送给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受理,而且受移送管辖的人民法院不可以拒绝。如果移送之后受移送法院仍然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其也不具有管辖权,此时,不能再进行移
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
管辖权转移的意思: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移送管辖的意思为: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应诉管辖的意思为:本不具有该案管辖权的法院,由于当事人放弃管辖权异议或者超过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限而应诉
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
以民事诉讼为例,法院管辖权是指具体的民事案件应当由哪一个法院受理并裁判。管辖可以分为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用以确定由那个地区的法院管辖,级别管辖用以确定由哪一级别的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约定管辖,但是不得违背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我国法院
管辖权转移和移送管辖权的区别: 1、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 2、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案件; 3、法院不同,管辖权转移从有管辖权的法院到无管辖权的法院,而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