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破产清算是由法院指定的管理人进行的,管理人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清算的条件如下: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对此法律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二、债权人享有的债权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民事债权。 三、债权人的债权是财产上
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有以下条件: 一者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者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满足以下条件的: (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三
(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破产清算组的组成人员是由法院的工作人员组成的,清算后也由清算组成员进行确认,故而破产清算股东异议是没有用的,必须严格按照清算结果进行债务清偿。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原因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企业法人没办法还清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能够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没有清偿能力的,可以向债务人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程序。 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有两种方式,一是企业申请破产,二是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 债权人或债务人向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个人申请破产的条件主要包括了: 1、自然人符合因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导致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难以偿还全部债务的情形。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自然人因为违法经营,或者由于过度消费而导致不能清偿全部债务的话
当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申请破产,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职工虽然能够优先受偿企业清算后的财产,但是员工不能作为债权人申请本单位的破产。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作为债务人不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