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近亲不可以领结婚证,近亲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直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具有生与被生关系。 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血亲,包括亲兄弟姐妹(包括同母同父、同母异父、同父异母)、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
民政局不一定能查到近亲结婚:工作人员只是看户口本和身份证,留存复印件存档,但是近亲结婚查不出来,不过在办理手续前,工作人员会给你们一张表格,要求当事人声明是属实的,其中就有近亲不允许结婚的条款。即使办理了婚姻,婚姻也是无效的。
所有的近亲结婚都无效,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规定近亲结婚是指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当事人婚姻是无效的,任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近亲结婚是指自己和直系血亲或是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具体有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结婚;以及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结婚,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结婚结婚。
姨表亲结婚是属于近亲结婚范围的,其婚姻关系无效。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有:有配偶一方或明知对方有配偶、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双方或一方还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等。
近亲三代以外可以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则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胞的兄弟姐妹及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2、不同辈的伯、叔与侄女、姑与侄子、舅与外甥女、姨与外甥之间; 3、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辈份相同的堂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