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离婚妇女对承包经营的土地无能力或者不愿继续承包经营的,可根据有利于生产、方便经营管理的原则,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确定给有生产经营能力的男方经营,并由男方给予女方经济补偿
土地承包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因此,承包合同的期限应当小于或者等于法律规定的年限。
农村承包地需要签订承包合同,其手续流程为: 1、村民会议选举产生的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2、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成员会议,也就是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3、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4、签订承包合同。
变更登记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承包方填写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持二轮延包合同书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村委会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 (4)(发包方)证明材料,主要是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5)承包方将申请书、有关
变更农村土地承包证户主的流程是:承包方填写变更登记申请书,村委会签字盖章;提交申请书、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至乡(镇)经管站,审核通过记载于登记簿;乡(镇)政府向市政府提出变更登记的书面申请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市
农村只有女儿嫁人后宅基地不能继承,因为可以继承的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是宅基地上建的自建房可以继承。
非农村户口能继承农村宅基房屋。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不过不能翻盖重建,等到房屋自然消亡,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
非农村户口能继承农村宅基房屋,但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因为宅基地上的房屋是私人财产,但宅基地是村集体的共同财产,只有户口在本村且得到村集体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拥有本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城市子女只继承了宅基地房屋却没有宅基地使用权,那么不能翻新
农村嫁出去的姑娘,娘家土地没有继承权。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依法由集体分配给个人使用,个人对土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属于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也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村委会强行收回村民承包的土地容易引发纠纷。从我国有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