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7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既遂处罚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非法捕捞水产品数量大;组织或聚集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捕捞水产品经常屡教不改;非法捕捞重点保护的重要或者珍贵的水生动物;以禁止使用的方式捕
新刑法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量刑标准为:非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情形。
我国《刑法》对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作出了如下量刑处罚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犯罪经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期限不满五年的,经五年; (2)法定最高刑期限不满十年的,经十年; (3)法定最高刑期限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期限为无期徒刑,死刑20年。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起诉的,应当报最
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法院会量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国刑法中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一种。
一、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应予立案追诉: 1、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500公斤以上或者价值5000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2000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的应当按照实际案情决定。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林、方法捕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的,量刑规定为:实施该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标准如下: 1、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捕捞水产品一万公斤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