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预售商品房抵押,在办理抵押登记后生效。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手房买卖陷阱的预防: 第一、确定定金时要明确议价期限。 第二、签约前,实地调查。 第三、查证相关证件。 第四、保留交易收据。 第五、先验房,再收房。
法律关于预售商品房办理抵押登记的规定如下:当事人签订房屋预售协议时,为保障物权的实现,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抵押登记后,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他人处分该不动产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买房签约的陷阱: 一、小心热卖楼盘是假象; 二、口头夸大赠送面积; 三、样板间里做手脚; 四、房屋配套与承诺不符; 五、承诺缩水维权麻烦; 六、内部认购耍花样; 七、使用年限缩水。
预售商品房抵押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
借条陷阱有借款人故意写错名字或身份证号码,当贷款人要求偿还时,否认本人为借款人。借款人提前准备好的,但借款人没有亲自签字。贷款人要求偿还时,否认借款人,笔迹鉴定不是本人写的。写成收据,无法确定双方是借款关系。贷款金额未大写,贷款人无痕迹篡改
有下列陷阱:1.借款人故意写错名字或身份证号,在出借人要求偿还时,否认本人为借款人。2.借条是借款人提前准备好,是他人所写的,借款人因此否认本人是借款人。3.将借条写成收条。4.借款金额未用大写,出借方无痕迹的篡改了借款金额。
二手房交易预防定金陷阱: 1、定金不能退换,买房前要查卖方资格和房屋产权; 2、签订定金协议要看清细节; 3、购房定金的金额。 在法律方面,定金协议对于买卖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应对售楼书陷阱应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确;房屋质量是否合格,与合同要求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定金不退的霸王条款;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或已列入拆迁范围;中介公司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
房屋的预售合同是可以抵押的。经过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可以进行抵押登记,预售合同应该要写明抵押登记的有关内容。抵押预售房在抵押期内建成的,买受人在申领权属证书时,登记部门应该要在相应的权属证明上注明预售房的抵押情况。根据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