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城管部门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而采取的一些措施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城管部门依法有权直接实施,无需作出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部门规章不能设定行政许可权。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部委规章不能设定行政许可权。通常情况下,如果是一些部委规章的话,这个时候是不能够设定行政许可权的,虽然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但是一些部门规章是不能够设行政许可的。
行政规章有权设定的行政处罚是: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部门规章和行政法规的区别: 1、制定者不同。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而部门规章是适用于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等这些部门自己发布的。 2、适用范围不同。行政法规适用于全国;而部门规章则仅适用于部门权限范围内相关的机构和人员。
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包括: 1、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2、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3、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与国务院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政机关所规定的部门规章可以设置行政处罚措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于违法行为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
城管部门可以在职权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被处罚人逾期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话,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在执法过程中也不是所有强行为都归属处罚行为,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而采取的一些措施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城管部门依
行政处罚主要有下列类别: 1、警诫罚,如给予违法行为人批评、警告、通报等; 2、财产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 3、行为罚,如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暂停或取消从业资格等; 4、人身罚,如行政拘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