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可能是检察院提出减刑建议的需要。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减刑建议。
公安机关将案卷移交检察院,只说明公安机关已经侦查完毕,是否已经定罪,还应该由检察院审核之后再做决定。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对犯罪嫌疑人罪行的认定和量刑以的判决为准。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
检察院不批捕说明案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一般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继续补充侦查,有了新的证据可以重新报捕;也许检察院认为涉嫌犯罪情节轻微,不逮捕对社会也没有危险,这样以后看情况决定是否起诉。一般情况
人民检察院退侦就说明该起刑事案件的证据是存在着问题的,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存在着非法收集证据或者证据不够充分的,人民检察
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发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以退侦,此时既可以由检察机构自行侦查,也可以退回公安机构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有次数的限制,超过两次后依然不符合起诉条件,做不起诉处理。
检察院存疑不捕退侦的相关规定,是检察院认为案件还存在疑点的情况下,是可以不批准逮捕退回相关材料,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一般补充侦查的次数以两次为限。如果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话,那么就会作出不起
一次退侦和二次退侦的条件是证据不足及犯罪事实不清。检察院对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发现公安机关提供的犯罪证据并不完整,不能将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落实,这样就可能发生误判的情况。鉴于此,检察院可以将案件退回
公益诉讼一般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的不同划分的。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局移交检察院要签移送起诉书。移送起诉是指公安机关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的行为。案件经过侦查预审,对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且没有发现遗漏罪行和其他
区分检察院与法院主要从以下几点: 1、检察院和法院性质不同,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和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而法院则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法院与上级法院之间是审判监督关系,不是检察院之间的领导关系。 2、两者的职能不同;法院是依据法律作出裁判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