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一、同居关系财产的认定 1、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当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2、继受取得的财产如受赠财产、继承财产等,一般不作为共有财产处理。 二、同居财产问题处理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
此类纠纷可通过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处理因同居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时,一般会按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分割,与解除婚姻关系时分割财产的原则类似。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
离婚后夫妻财产要依法进行分割且遵循以下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 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等原则进行分割。
未婚同居后的财产问题应当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男女双方在同居中发生纠纷的往往是财产利益的分割以及所生子女的抚养等现实问题,这样的纠纷在本质上属于财产纠纷,法院应当受理。
未婚同居的男女双方在解除同居关系后,双方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处理:1994年2月1日之前的,由双方按照离婚进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分割。1994年2月1日之后的,按照共有物进行分割。
夫妻一方当事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有: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3、离婚后,取得了证
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对子女有利的原则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女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亲也同意,也可由父亲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能证明为一方的,归该个人所有;不能证明归于一方的,按照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其它生产资料、生活资料。
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不适用于离婚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遵循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协议有限,双方有协议、协商一致的,依照协议进行财产分割;没有协议、协商不一致的,法院一般按照照
同居关系解除后财产的处理,分割财产时,首先要明确财产的性质,即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只分割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所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解除同居关系后财产的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首先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 法
(1)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同共有处理。双方按出资比例或者贡献大小进行分配。(2)同居生活前或者同居生活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产视为赠与行为,视为有效,一般不得收回,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