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职工工伤死亡家属待遇有这些: 1、获得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 2、获得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的丧葬补助金; 3、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比例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家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工伤职工退休后死亡的待遇是:因为已经退休,所以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都已经终结,所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按照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待遇进行享受。在职职员死亡后可以享受丧葬费、抚恤金、救济金三项养老保险待遇。
职工工伤死亡家属待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
一、办理病退(职)的基本条件 1、凡是在个人窗口参保的下岗失业人员符合因病、非因工致残的,经本人申请均可办理。 2、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达不到上述年龄因病可以办理退职。 3、工龄15年以上。 4、经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
按照我国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因病退休与退职,在养老金(病退职或称病残津贴、生活费)的计算方法上并无区别,但病退职职工往往缴费年限较短,个人账户储存额较少,实际领取的养老金一般较病退休职工少。并且,病退职较病退休的养老金最低保障数额
除了一至四级的工伤退休金低于伤残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外,其它工伤退休仍按本人应得的退休金享受工伤待遇的。坐火车享受半价优惠,如果是伤残军人还可享受抚恤金及医疗求助;经商办企业可以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另外对吸纳残疾人就业的单位还可享
事业单位的退休病故待遇:其遗属可以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故,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第一,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全国一个标准,主要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的三类人员,工勤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套用的工资标准。分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不同的级别,职称,技能等级,分别对照不同的工资标准。岗位等级是最基本的,关系着后续的各种待遇水平
病退工资计算方法:病退每提前一年退休扣减退休金2%;正常退休不扣减。 一、企业职工病退: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缴费年限同上,可办理病退。病退属于退休的一种,可按月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