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民法典》的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了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当事人因法律规定情形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民事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是: (1)不可抗力。如水灾、地震、战争等; (2)其他障碍。如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等。 根据《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如
行政诉讼法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若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
诉讼时效中断,也称追诉时效的更新,是指在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以前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法律规定的事由终了之时,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行政诉讼法中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是六个月。
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有: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诉讼时效会出现中断或中止的情况。如出现不可抗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诉讼时效中止。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如下: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
关于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规定在《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当事人因法律规定情形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