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30
一般来说,拘留时间从《拘留通知书》上写的时间开始计算。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如实告知其真实姓名、住址,使得身份不明的,公安机关将对其身份进行调查。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其拘留的期限从查清其身份之日。
拘留开始时间一般是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送到看守所的当天,视为刑事拘留的第一天。在移送看守所前,一般会传唤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和身体检查,以了解嫌疑人的身体状况是否可以被拘留。一般说来,收容所的时间是刑事拘留的开始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羁押期限折抵刑期,应从拘留起开始计算。羁押折抵刑期仅适用于拘役、管制、有期徒刑。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如果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事拘留37天应当从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送达拘留证,并采取拘留措施之日算起。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针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实施的手段,比如犯罪现场被抓获人赃俱获的,或者在其住所地找到犯罪证据的,又或者被发现犯罪后要逃跑的,有串供、毁灭证据风险
判缓刑的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
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
1、如果《拘留通知书》注明了拘留开始于x时,按照正常的理解,拘留期间应该从那时起开始计算。如:“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实践中公安机关使
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三十七天的,应当从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送达拘留证,并采取拘留措施之日算起。 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一到十四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十四天内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
刑事案件拘留的期限从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送达拘留证,并采取拘留措施之日算起。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刑事拘留时间从拘留之时起算。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指执法机关在一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又称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