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2020年8月18日最高法院对《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利率的“两段三区”进行修正,将2020年8月20日后的民间借贷案件利率保护上限调整为4倍LPR。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为例,民间借贷利率的司
民间借贷利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民间借贷的利息计算: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民间借贷的利息应当根据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计算,但是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息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如果超过了,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
超出4倍的LPR的的算高利贷。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借款利息计算:利息=本金×天数×利率。自然人之间对借款利息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民间高利贷的利息,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来计算,如果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属于高利贷;未超过的,属于合理的利息范畴。
民间高利贷利息是指超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该利息规定的,属于高利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
根据法律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 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也就是说,高利贷的利率依个人交易而定,但是都超过了国家法定贷
民间借贷中利息纳入本金计算复利不合法,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不得计算复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规定的部分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