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影视侵权也属于侵犯著作权行为的一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一般是指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例如,文字作品、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电影作品、美术作品等。
著作权案不是亲告罪,亲告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以被害人或者其他有告诉权的个人的控告作为必要条件的犯罪。特点是与公共利益无直接联系,是否追诉,可以由被害人或其他相关的人自由决定。因为有的危害行为,被害人如果不希望提起诉讼,那么就没有处罚的
制作笔记未经笔记作者的同意,私自复印制作笔记出售的侵犯著作权。
字体应该属于文字作品类,文字作品具有独创性,可复制性和合法性的情况下是享有著作权的。拥有著作权的作品种类非常多,除了文字作品,像口述作品,音乐作品,舞蹈,戏剧,艺术杂技,美术,建筑,摄影作品等,都享有
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第四十五条有下列侵权行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规定的一般侵权行为有11种: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行为。 (2)未经合作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当著作权受到侵犯时,著作权人可以在调解组织的主持下与侵权人达成和解协议,以此来解决著作权纠纷。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值得注意的是,仲裁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可分为以下几步: 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2、对被控侵权作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侵权赔偿数额认定的标准和原则如下: 1、全部赔偿原则。可计算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的,侵权人按权利人全部实际损失给予赔偿。这里所说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因侵权导致的复制品发行的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的销售量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