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监视居住的地址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监视居住地点的要求如下: 1、监视居住应该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2、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査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3、监视居
监视居住地点的要求如下:1、监视居住应该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2、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査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3、监视居住是指
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警方可以进行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
嫌疑人被监视居住的执行地点: 1、一般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2、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
监视居住分别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 具体操作程序为:承办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员提出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领导批准后,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监视居住决定书应写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姓名、住址
监视居住地点的要求如下:1、监视居住应该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2、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査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3、监视居住是指
监视居住的在执行地点如下: 1、一般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 2、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
执行监视居住的地点有: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指定的居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 2.便于监视、管理; 3.能够保证办案安全。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解除监视居住的情形是: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对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场所是:办案机关指定的居所。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或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监
被检察院监视居住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在传讯时及时到案;不干扰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以及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检察院监视居住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在传讯时及时到案;不干扰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以及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