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1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监护权的主要内容:人身监护权、财产监护权。 1.监护权的人身监护权与亲权中的身上照护权的内容基本相同,具体包括:住居所指定
普通合伙企业与公司具有如下的不同:性质不同、投资人承担的责任不同,公司是企业法人,而普通合伙企业是非法人组织。公司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而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规定,公司与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有: 1、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可以独立的承担责任,行使权利,而合伙企业没有独立的法人人格,不能独立承担财产; 2、在公司不能清偿之后,不能找
普通合伙人向外转让,需要各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发生法定情形需要退伙的,可以提前30日通知即可。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企业是一种登记类型,与公司,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对应小规模是增值税纳税人类型,与一般纳税人对应合伙企业可能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可能是一般纳税人。
上市公司不能作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2个以上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是: 1.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2.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3.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
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可采取以下出资方式: 1、货币。合伙人出资所用货币,应当是合伙人自有的资金,或归自己管理、支配的资金; 2、实物。即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货币以外的有形财产; 3、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标权、专利
范围如下: 1.在委托关系中,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保证人以自己的财产对主债权人进行清偿并使得主债务人免责,构成了必要费用之支出,当然有权对主债务人请求返还。 2.未经委托而提供保证的,根据无因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权益: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