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涉外婚姻管辖的法律规定如下: 1、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定居国法院以婚姻缔结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提出离婚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
(一)法院管辖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
涉外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对于涉外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涉外离婚财产处分权的规定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权,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处分,夫妻任何一方无权单方处分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夫或妻一方单方处分夫妻共有财产,会因代理权限的不完全,而导致合同效力处于效力待定状态。
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法定条件或程序,而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男女两性结合。 从我国关于无效婚姻的法律规定看,无效婚姻有以下情形: 1、重婚。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缔结的婚姻。 2、近亲婚。指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规定
婚外情离婚的法律处理规定:一方婚外情情节严重,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并因此导致离婚的,属于婚姻中的过错方,双方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涉外离婚案件适用法院地法律。当事人在我国法院进行诉讼,被告方当事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无住所地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刑事案件的适用我国《刑法》和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或犯罪的行为、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使用我国《刑法》和《刑
涉外结婚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则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资料; 2、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进行审查; 3、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涉外婚姻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有: 1、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共同国籍国、婚姻缔结地法律; 2、结婚手续,只要符合前述已过法律的,均为有效; 3、涉外婚姻实质要件的其他法律适用。
涉外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如下: 1.中国人在我境内对外国人的犯罪的,其审判管辖,应当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管辖的相关规定处理。 2.外国人在我境内犯罪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定。 3.外国人在我境外对我国国家和公民犯罪的可以依照我国《刑
在离婚案件中以下法院具有管辖权:一般由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