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3
用人单位可以约定作为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者又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因劳动者本人原因丧失某种专业资格的。
终止劳动合同的操作流程: 1、具有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劳动合同终止; 2、单位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3、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 4、单位转移档案和社保等。
合同解除是合同终止的一种形式,合同终止有多种形式,包括履行完毕终止、合同解除终止、混同终止等。合同解除必然导致合同终止,但合同终止不全是因为合同解除导致的。二者的区别如下:一、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后,
乙方违约甲方终止合同的方式为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但应通知违约方,合同自通知到达违约方时解除。
具备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覆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要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
甲方终止合同的法律后果视情况而定: 一、按照合同约定,甲方终止合同属于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协议解除任一种情形的,不需要承担责任; 二、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要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的,应当与法律的规定一致,即需要约定为下列情形:因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因劳动者死亡而终止;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责令关闭而终止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四)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五)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六)用人单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5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24时为准。
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他。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某一项工作或工程开始之日,即为合同开始之时,此项工作或者工程完毕,合同即告终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
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的,才会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说: 1.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 2.劳动合同期满的;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