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债权债务进行抵销的具体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双方互负债务,必须其给付种类相同; 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 4、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
一般来说,可以互相抵销的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应当相同,但是如果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抵消债权债务需要的条件有:一是协商一致的抵销,即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可以抵销,二是不需要协商一致的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债的抵销。
债权债务抵销的成立条件包括,当事人互负债权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一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到期;任一当事人主张抵销;或者标的物的种类、品质不相同,当事人之间协商达成抵销的合意。
债权债务的抵销要件有,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权债务;债权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一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到期;以及当事人主张抵销。如果标的物的种类、品质不相同,经当事人之间进行协商,也能够抵销。
1、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
关于债权债务抵消的成立条件具体有: 1、当事人互负债权债务; 2、该债权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3、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4、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