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法律规定,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建筑工程等级划分如下: 1、根据民用建筑设计划分为:特级工程、一级工程、二级工程、三级工程、四级工程、五级工程; 2、根据耐火性能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3、根据耐久性能划分为:一级100年、二级50~100年、三级25~50年、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工程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逐级评定。评分以分项工程为单元,采用100分制进行。
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质量合格,不合格和优良。单元组成分部,单元工程主体,工程主要检查项目要求合格(没有优良)基本项目达到70%合格为合格,少了就不合格。
1、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质量标准,需要加固修补,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300万之间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分三个等级: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300万之间;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150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及危害的事件。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规定: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
对于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的理解是: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级,按照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逐级评定,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分以分项工程为单元,采用100分制进行。
水利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程序: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经监理确认合格进行主体工程施工;对中间产品与原材料、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对单元工程质量进行质量检查;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核定单元工程质量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