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都必须依法定程序作出行为。程序必须用法律形式进行规范化、系统化,要符合法律要求。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包括公开原则、公正原则、参与原则以及效率原则。
行政处罚程序证据规则的应用:1.可以直接认定的事实: (1)众所周知的事实; (2)自然规律及定理; (3)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4)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 (5)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2.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 (1)严重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如下:违法事实确凿;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处罚较为轻微。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
打架斗殴的处理流程: 1、如果情节轻微的,可对双方进行批评教育。 2、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对当事人予以治安处罚。 3、如果构成犯罪的,则应予以刑事立案,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规定的简易程序适用下列情况:行政机关拟对公民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且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的;以及行政机关拟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且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的。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简易程序是对违法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处罚较轻的行为,由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违法行为除了按照简易程序处罚以外,都要依照一般程序给予行政处罚。对一般程序,行政处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参照《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听证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听证开始前,书记员应当查明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等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并宣布听证纪律; (二)听证主持人核对听证参加人,宣布出席听证的听证员
(1)立案; (2)调查取证; (3)作出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当事人可以进行申辩,行政机关进行复核。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行政处罚的程序有简易程序,即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普通程序,即包括立案、调查、审查调查结果、最后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以及听证程序,即通过举办听证会来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
行政处罚程序有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其中一般程序的步骤为: 1、调查取证; 2、告知相对人处罚的事实理由以及当事人所享有的相关权利; 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如如果案件符合听证的条件,且当事人要求听证,则需要进行听证; 4、作出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中听证程序: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