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发生代位继承的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在现实生活中,应区别对待以下继子继承权不同情况: (1)未办理法定手续,仍与生父母生活在一起,未接受继父母抚养教育,未履行赡养义务的,实际上未形成赡养关系,无继承权; (2)继承子女与过继父母生前未同居,未形成抚养关系,过继父母死后以过继子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按照现行《民法典》的规定,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继承编中规定的子女序列,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因此继子女享有继承权的前提应当是与被继承人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只有具备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有权继承遗产,如果是不具有抚
继子一般会有继承权。但与继父母不存在抚养关系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位包括配偶、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以及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子不一定有继承权,除非继子和继父母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扶养教育关系,那么继子就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依法享有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
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有继承权。继承的时候遗嘱优先,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继子女有权代位继承。《民法典》继承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拟制血亲同样属于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因此继子女有权代位继承。
继子女一般是有遗产继承权的,但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不存在抚养关系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的效力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六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有继承权的。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子女只有对继父母尽了赡养义务才有继承权。尽了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开始后,可以均等分配遗产。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