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在买卖交易中,所有权一般情况下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交付时起发生所有权转移,风险也随之转移。如果标的物为不动产的,所有权自登记时发生转移。
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以不动产登记为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都是经过不动产登记才发生效力。不动产登记由国家专门的机构办理,不动产主要是房产,房产登记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但是房产没有登记,并不影响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的效力,只是物权
买卖合同中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是: 1、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及其他单证和资料; 2、向买受人直接交付标的物; 3、通过占有改定或指示交付等方式转移所有权。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
买卖合同中根据标的物确定所有权转移时间。标的物为不动产的,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标的物为动产的,自交付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在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交清最后一笔款项时移转给买受人。
动产适用交付主义,动产自交付之日发生转移。不动产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交清最后一笔款项时移转给买受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汽车所有权转移的认定:一般情况下,汽车所有权自双方当事人汽车买卖合同成立,并且卖方成功向买方交付汽车之时起,汽车所有权从卖方转移至买方。登记备案仅发生汽车所有权人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公示效力,不影响所有权移转的效力。
所有权的转移需要分为动产与不动产进行讨论。不动产的转移以登记为要件,只有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关进行了变更登记,才能够实现不动产的转移。动产的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要件,把动产交付给他人时动产所有权转移。一些特殊动产,如汽车,转移时需要办理登记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