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侦查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下列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期限是一个月,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二次。法律规定的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
行为人被批准逮捕之后侦查的时间最长为三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检察院第二次退补侦查期限为一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如果
侦查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如果没有找到证据或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逮捕并获得批准,就应该放人。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被拘留人员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报人民检察院审批。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补充侦查最多两次,一次不超过一个月。审查起诉阶段、法庭审理阶段都可能出现补充侦查的情形。如,审判期间,被告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法律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退回补充侦查期限最多会延长至一个月,并以二次为限。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退回补充侦查第二次超期限的情况下,应当释放当事人。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侦查期限,在抓获犯罪嫌疑人之前,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是没有规定限制的。所以这个问题应当附加一个条件,即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侦查羁押期限的最长多久。根据刑诉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为三个月零七天,特殊情况下,最长可延长至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