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没收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是行政处罚。收缴非法财物与查封、扣押都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行政处罚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没收违
收缴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定种类包括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当事人的存款、汇款等。而收缴是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缴获当事人的违法财物,在该范畴之内。
收缴是行政强制措施。收缴是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当事者上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法》对于行政强制措施种类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包括扣押财物以及冻结存款等,也就应当包括对于财物的收缴。
没收违法所得不是行政强制措施,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处罚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这些: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
执行费用收取标准执行费用收取标准一般是根据金额分段进行收费的,如果没有执行金额的一般收取50元至500元的执行申请费,如果执行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的执行申请费。
执行费用在执行后才交纳,一般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费,执行中和解的也可以协商决定,收费标准如下: 1.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3.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
收缴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定种类包括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当事人的存款、汇款等。而收缴是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缴获当事人的违法财物,在该范畴之内。
收缴是属于强制措施的一种。依据规定,收缴是由行政执法机关作出书面决定,责令当事者自行上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收缴是对应上缴而未上缴强制有关部门上缴的措施。
收缴物品是行政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五
依法行政的基本特征是: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机关及公职人员的要求、依法行政的范围是国家管理的事务、依法行政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法优先于行政、法高于行政等,对于依法行为的具体实施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需要经过下列程序: 1.下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市人民政府国土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在征用土地公告下达之日起45日内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的方案并张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