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权利穷竭原则,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或经其授权的人制造的知识产权产品,在第一次投放到市场后,权利人即丧失了对它的进一步的控制权,权利人的权利即被认为用尽、穷竭了。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著作权法保护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开的权利; (二)签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签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的完整性,即保护作品不
著作权保护是自动产生的。著作权属于私权,与商标权、专利权不同的是著作权一经创作即可产生。著作权可以自动产生,商标权、专利权要经过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才能形成。
物权法定原则的意思是:物权只能依据法律设定,禁止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其种类、内容、效力和公示方法由法律统一确定。当事人不得逾越法律规定的物权内容的界限,改变法律明文规定的物权内容。
(1)自动取得原则。我国采取这一原则,《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2)登记注册取得原则。 (3)其他取得著作权的原则。
自愿原则是指公民、法人等任何民事主体在市场交易和民事活动中都必须遵守自愿协商的原则; 都有权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独立自主地选择、决定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建立和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并同时尊重对方的意愿和社会公共利益。
著作权不保护创作思路。但如果该创作思路以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等有形形式体现且在一定领域内具有创新性的,可以受到著作权的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受著作权的保护。
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这些作品要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复制。一般来说,所保护的主要是:文学作品、绘画作品、符号作品、影像作品、工艺美术品等立体作品、表演作品、音像作品等以及激光唱盘、多媒体等新的作品形式。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邻接权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表演者权,表演者权是依照法律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所有享有的专有权利。表演
著作权所保护的对象是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有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著作权侵权赔偿的原则是: 1、通常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 2、不能确定被侵权人实际损失的,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 3、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应当法定赔偿。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
法律异议上的著作权人的含义是: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作者或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且著作权人可分为原始著作权人和继受著作权人。原始著作权人是指作者,而继受著作权人是指作者以外的其他享有著作权的人。